特 別 感 謝

特別感謝每一位來參與計畫的受訪者,
我們深知回憶這些過往,對每位受訪者來說都是艱難的過程,
感謝您讓我們有機會透過您的聲音完成這份報告,
建立通往不再有兒少性侵害未來的道路。









你知道嗎?過去十年,超過一半的性侵害受害者是未成年人。那些原本應該最安全的地方——學校和安置機構,卻成了他們的噩夢。學校的教室、社團活動的教室、甚至是老師家裡,都可能成為性侵害發生的地點。

為了讓這些聲音被聽見,國家人權委員會邀請曾經在兒少時期於校園或安置機構遭受性侵害的人參與訪談,透過訪談,了解結構性的問題、加害人的模式等,並探索可行的解決方案。期望不僅是預防和辨識,更要提高所有人的意識,讓兒少的聲音都能被聽見,危機能被阻止。每一句揭露,都是意義重大的聲音,這不只是受訪者兒少時期的故事,更是我們所有人的責任。




在孩子最願意相信人的年齡,這些性侵害加害者卻讓他們開始對世界失去信任……
根據符合本訪查案範疇的74案所發生的性侵害事件,整體分析如下:
事件多發生在小學階段
加害人以男性教師比例最高
性侵害次數從單次到數月或數年不等
發生地點以校內為最多,校外的私人空間次之
教師加害者常會濫用其權威和職業

詳見「完整報告」

被害人受害時就讀學制

被害人與加害人性別

單一加害人事件之加害人身分別

符合本訪查案範疇的74案中,有69案的加害人人數為1人,其身分如圖示;另5案的加害人為多人,且加害人身分皆為同儕。


受害地點併同加害者身分交叉分析

符合本訪查案範疇的74案中,加害人為多人的5案,受害地點皆在校內;圖為單一加害人的69案與受害地點進行交叉分析。




 

補充說明:
本訪查案是透過受訪者的述說,歸納出性侵害/性虐待樣態,並以圖表呈現出此74案的統計資料;因本案是透過徵求受訪者的立意取樣方式執行,並以質性研究為基礎,非大規模抽樣調查,統計數據不宜推論為全國現象。

 






-師對生-

教職員▼ 對學生的性侵害,涉及權力不對等與信任的濫用,這些手法往往交織進行,讓受害者無法反抗,也無從求助。透過訪談所得,我們歸納整理出常見的六個模式,期望讓這些隱藏在表面之下的手法被更多人看見。

1.糖果與鞭子併用的權威控制
「有一次我連續被打了很多次,哭的很傷心,因為實在是太痛了。他放學後把我留下來安慰,說幫老師做事情的話,就不會再像今天這樣子打我……他就叫我到桌子下面去,他就把它掏出來……從那一天開始,就是不定時的會叫我留下來。」
2.以情感操控的方式進行性誘騙
「那時候每個禮拜都約在外面的速食店上課,課後就會帶我去汽車旅館,他沒有問我就直接開車進去了。他不是一開始就這樣,他是一段時間之後才這樣……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在談戀愛……這些都讓我很困惑,假設今天是一個陌生人,我可能就報警跑了……所以其實我在看林奕含的書,講到她要讓她自己喜歡上那個老師的這種心情,其實我有一點理解。」
3.利用學生的不利處境製造加害處境
「當時已經離開學校了(因遭遇科任老師性侵等因素休學),學校的班導跟我媽說要幫我補習,所以變成他在外面幫我家教……班導一直說那個科任老師多糟糕,用一種他是最懂我的一些東西包裝……我那時候以為他是在幫我,真的在站在我這邊……可是後來他卻對我做和科任老師一樣的事情(性侵害)。」
4.出其不意的強迫性身體接觸
「小學高年級的時候,我是最後一個進去(工具間搬椅子)的,所以我搬好椅子,想說怎麼大家都不見了,我一轉身出來,職工就把我壓在牆上,他就壓住我,然後就親上來,然後舌頭一直想要進來我的嘴巴裡,我覺得超噁心的。」
5.利用可使用校內外隱蔽空間的權力,增加侵害可能性
「這個老師有所有教室、保健室、校史室的鑰匙,把我帶往那些空間性侵。在那個不敢求救又缺乏人際支持的狀態下,我拒絕了好幾次他所謂的交往關係,但他會對我很兇、會要求開車載我回家,現在想起來應該是他不讓我有機會可以去跟其他的男生認識、接觸。」
6.利用數位媒介發展個別關係
「老師開始會用一些關心的方式,透過私Line了解我其他的事情,從Line一直到交換電話號碼,然後會時時的打電話、開車出去繞一繞閒聊,再來就是他慢慢會觸碰你,不叫你的名字,開始會叫一些暱稱,一開始兄妹相稱叫我妹妹,後來又改叫我寶貝……」




-生對生-

生對生的性侵害事件加害人多為同儕、朋友等,且21案中有5個案例涉及多名加害人,加害人往往利用友情或社交壓力讓受害者難以反抗。受害地點多集中在校內,例如教室、廁所或隱秘角落,校外則常見於公園、公廁或補習班等公共空間。透過訪談,可歸納出三種常見的模式。



1.霸凌行為伴隨性侵害
「他們突然就把門窗都鎖起來,然後逼迫我幫他們口交,還會打我……因為他們算是班上比較核心的人物……他們說如果我說了,他們就會打得更慘。」
2.身體接觸伴隨言語騷擾
「每次上課都會拿橡皮筋彈我的腿,問我痛不痛,一開始不想理他就回他不痛,他就繼續彈更大力,你回他痛之後,他就會呼呼,就會摸我的大腿、摸到私密處或是屁股,或是跑來搭你的肩、摸你的胸部……」
3.利用關係、友情或社交壓力遂行加害行為
「他是一位我蠻信賴的學長,是唯一會聽我說話的人,有一段時間我被同學排擠,只有那個學長會偷偷的用手機的簡訊跟我聊天。」(有一次學長把被害人叫去空教室意圖猥褻)我說不要,學長擋在門口前不讓我出去,他說:『乖乖聽我的話,不然就讓你再被排擠一次。』」







性侵害發生之後,受訪的個案中,有人選擇求助師長、有人告訴朋友,但也有不少人選擇沉默。而他們不願揭露或求助的原因,可大致分類如下:

加害人讓被害人以為性侵害是一種處罰(常見於小學及國中階段)

「隱約中覺得老師在對我做一種羞恥的事情,我有一種羞恥感,所以我不敢跟人家講。我覺得我們考不好了被老師處罰,這處罰是應該的,但是我是覺得不舒服的。」

事發時被害人年紀很小,不知所措或難以設想該怎麼求助

「我當時是真的太小了(小學一年級),很多困惑然後不知道怎麼辦……只覺得好像不要說出來才安全。覺得說反正就是儘量不要想,不要想就不會覺得難過。」

遭加害人情感操控

「他說如果我們的事情被知道了,頂多就是他被抓去關,然後小孩送給社會局養……他就是用這一點來操弄我……我的腦袋不自覺浮現他曾經給我看的全家福,就是一個很溫馨的畫面。我就是想他的小孩以後成長過程會比較辛苦嗎?會跟我一樣嗎?」

遭加害人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孤立/隔離

「那時候我的人際圈已經被老師孤立了,班上沒有男生敢跟我講話,家長也跟我關係就是有破裂,所以那個時候只要老師不理我,我就會覺得好像我所有的人際支持都被抽離了,是非常痛苦的事,所以我只能答應他。」

遭加害人直接施以暴力、威脅

「講出來了之後我大概會遭受更嚴重的霸凌。我會被所有人罵之類的。不敢講,不想被罵,也許再被學校的同學揍的很嚴重,我不想再被揍了就是,我不想再被打了。」

加害人掌握資源牽制被害人

「學校的風氣很重視升學,很重視考試,所以在那個時候我不敢講,擔心我會被退學。我念的那學校是我心目中的夢幻學校,我爸媽也引此為傲。」

根據過往經驗,造成不願或不敢揭露

「在第二次發生性侵的時候,變成沒有辦法去相信學校的任何人。(依據第一次的經驗)就算我揭露了事情,不止沒有幫助而且是有傷害,很不想去做這件事情,因為害怕再次受傷害。」

擔憂揭露後的效應而難以說出

「我不敢揭露,因為不會有人相信我,他的形象非常好,得過優良教師,也是學校裡的明星老師,家長、學生都很愛他,他也會常常跟我們炫耀就是有哪一些女生很迷他,會跪在他的腳邊問他功課,或者是故意用胸部碰他的身體,靠在他的手上問功課。」


每一位站出來的受訪者,都是促使社會面對兒少性侵害問題的重要力量。我們依據受訪者的心聲,將他們所面臨的共通現象,以及他們認為重要的建議與期待,再將本會所辦理的機關座談中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所提出的建議,統整後進行歸納,提出以下建議。希望能為受害者撐起更有力的保護,為兒少創造一個更安全的未來。



建議1、成人需保持願意傾聽的態度及接納的語言,加強辨識兒童與成人間潛在危險行為的敏感度,並破除學校和機構包庇文化的環境
當孩子告訴我們遭遇性侵或性騷擾時,請避免說出「你怎麼沒說?」或「會不會是你想太多?」,這些話可能讓孩子覺得被責怪,而不再尋求幫助。成人永遠不會知道孩子下一句要說的話,會不會隱含求救訊息,我們應該讓孩子能夠相信自己需要幫忙時,不會被身邊的大人質疑或是評價。

另外,現行的教育課程大多強調孩子要「勇敢說不」,卻較少關注如何讓成人提高警覺,建議針對家長和教師進行研習,幫助他們辨識兒童與成人之間潛在的危險行為模式。


建議2、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內涵,維護兒少表意權及身體自主權,以防範性虐待的發生

儘管性平法規定兒少能在調查過程中表達意見,但許多孩子因為缺乏支持環境或不清楚自己遭遇到的就是性侵害,因此沒有機會進入性平調查。CRC第12號強調,成人應提供支持和鼓勵的環境,讓兒少感到安心並願意表達。學校應建立尊重兒童人格、保障人權的環境,讓孩子能自由表達意見並受到重視。此外,學校及家長應教導並尊重兒少的身體自主權,且身體的每個部位都應該「以被觸碰者的感受為主」,身體自主權應由當事人決定身體哪裡可以被觸碰。



建議3、強化性別平等教育,並以校園性別議題的理解與加強教育人員的性別敏感度為優先

性平法第16條規定,教育人員必須接受性別平等教育,但目前師培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多為選修。建議教育部將性別平等課程列為必修,並將現有各類型之性平事件案例進行彙編,特別是權勢性侵的案例,以利融入教育人員及學生的性平教材內容。

此外,為因應性平事件樣態多元,教育人員每年的在職性平研習課程應依其專業領域及職別而設計相對應的專門性別平等課程。



建議4、建立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及師生倫理界線

建議教育主管機關建立教職員倫理守則,並將關係界線、權力界線、身體界線、情緒界線、語言界線等師生間應具備的界線納入。以便讓教職員與學生互動時,能隨時具備「師生權力不對等」的意識。

校內和校外的私人空間是性侵害事件最常發生的地點,為保護學生,政府應透過多元管道收集學生意見,改善校園空間及管理規範。同時,應參照專業倫理規範,建立教職員倫理守則,確保教師了解權力界線,並提高對學生間權力不對等的敏感度,促使校園形成尊重平等的環境。



建議5、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加強訓練性侵害案件處理人員的知能與執行技巧

無論是社政、警政、還是司法人員,建議主管機關針對各類性侵害案件處理人員,發展相關專業工作手冊及指引外,培訓課程加入權勢性侵、性平意識與創傷反應模式等內容,並加強對特定被害群體的認識。政府也應加強處理性侵害事件單位間的橫向聯繫,確保被害人在每個階段不必重複痛苦的回憶,並適當解釋每個程序,讓被害人感到被尊重和理解。



建議 6、校園性平承辦人員及安置機構員工的支持機制

許多縣市的教育局和社會局代表指出,學校性平承辦人員流動率高,導致經驗和專業不足,安置機構也面臨人力短缺問題。建議政府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包括法律諮詢、專業資源協助以及人力調配,確保工作人員得到協助,減少流動性,提升服務質量。



建議 7、建立調查獨立性,強化性平事件處理相關機制

性平調查人才仍會出現專業不一的情況,尤其生對生性平案件通常由校內人員調查,主管機關表示有些調查人員未具備性平意識。建議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定期抽查性平案件調查報告,以確保調查報告品質。同時針對性平專業度不足的調查人員,建立淘汰機制。性平案件也應該從知悉性平事件起的每一個環節開始,一直到調查結束、再到加害學生進入輔導或加害教師進入懲處、停解聘階段,均全程予以保密,使被害人可以安心在校園生活。